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2年11月1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。
二、開會地點:後甲國中教師會辦公室。
三、主持人:理事長郭麗琴。 紀錄:鄭雅芬。
四、出列席人員:
理事:郭麗琴、吳聯昇、童偉豪、陳貞玟、鄭淑真、賴志慧、潘奕達。
監事:萬翠妹、陳招玲、李靜媚。
工作人員:鄭雅芬、邱敏慧。
五、請假人員:蔡銀展、范毅軍、陳恩惠。
六、主席致詞:(略)。
七、報告事項:
(一) 教師會理監事校慶聖火傳遞:
校慶活動需要教師會員出席聖火傳遞,請在星期三下午3:30分於東平路校門口著藍t集合,有課務者以公假處理。
(二)
公文報告:
社會局來文糾正理監事會議事項,請理監事參閱公文。
八、討論提案:
案號:第一號案
案由:請通過理事請辭與完成遞補。
說明:陳韻涵理事因私人因素請辭,請理事會議決;另依本會章程第十五條,理事遇
理事出缺時
, 由候補理事依序遞補以補足原任者餘留之任期為限,故本次缺
額由第一順位候補理事陳貞玟遞補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(6票:0票)
案號:第二號案
案由:請審議本校學生上學時間與處分辦法。
說明:
(一)
本校目前規定學生七點三十分未到校,每周累計超過三次或每月超過六次,經導師同意可以警告處分。
(二)
依據南市教學字第09912539290號修正函頒之「台南市國民中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周授課節數、學生每週學習節數核定表」之規定,以及南市教學字第09912579900函示,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7:30至8:00到校之學生。經理事會討論,決議將於導師會報正式提案,請學校研擬如何以不記警告、不處罰之方式,處理學生7:30至8:00到校的問題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(5票:0票)
案號:第三號案
案由:請審議本校學生作息時間。
說明:
(一) 本校學生作息時間,部分空白時間太多,造成管理不易,衝突事件頻傳。
(二) 參考本市國中之作息時間,大部分第八節放學時間為下午五點。
(三) 擬由萬翠妹老師參酌現實狀況,提出教師會建議的學生作息表,經理事會通過後,提案至導師會報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(5票:0票)
案號:第四號案
案由:請審議歲末聯歡活動。
說明:歲末聯歡活動將於學期末舉辦,與學校的聖誕慶祝活動同時進行,全校會員致
贈一杯30元的飲料,飲料上貼上名條與祝賀語,請各辦公室負責人協助發
放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(5票:0票)
九、選舉事項
(一)選舉名稱:本會第十一屆常務理事補選一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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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選舉依據及名額:依據本會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,理事會之職權如下「選舉
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」第十七條「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、由理事互
選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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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選舉方式:理事互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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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選舉得票數:童偉豪 五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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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主席宣布當選人:常務理事由童偉豪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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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臨時動議: 協助運動會業務,工作超過上班一小時以上者得申請補休。
十一、散會:同日下午九時十分。
會議紀錄簽署人: (簽章)
會議紀錄簽署人: (簽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