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

轉錄 全教總針對「新410行動」的回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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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教總針對「新410行動」的回應
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
    教師評鑑推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、中小學校長協會、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將發起「新410行動,全國教育不爽日」抗議活動,並且提出「壞老師離開校園:讓孩子家長免於體罰與狼師的恐懼」、「要求教師評鑑入法:不再吃大鍋飯,要求評鑑綁考績」、「反對教評會黑箱作業:師師相護,惡師日益囂張跋扈」等訴求,這些團體還做了「5分鐘看懂教師法修法」簡報。
    教育團體關心教育事務是好事,但如果提出的主張有違教育專業,甚至不符實際情況,就有必要加以澄清,以免以訛傳訛、誤導視聽。
一、關於對教師工會的誤解
    為了反對教師工會,「新410」不惜扭曲工會概念,主張關廠工人、外籍勞工等弱勢者才是勞工,此前,中小學校長協會幹部也曾多次抹黑教師工會,並主張削弱教師既有勞動條件。對此,我們雖然已經習以為常,但還是不禁要問:勞動人權概念真的那麼難理解嗎?
    正解:只要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,包括科學園區工程師在內,所有勞工也都應該擁有組織工會的基本權利,教師既是專業的教育工作者,也是受雇於人的勞工,兩者毫無衝突。

二、除非國家倒了,老師永遠都不會被解聘?
    「新410」將台灣的老師說成彷彿是全天下最優渥、最輕鬆的工作,甚至說出「除非國家倒了,老師永遠都不會被解聘」的話來,目的在讓老師成為全民公敵,成為輿論批鬥的對象。
    正解:教職早已不是鐵飯碗,依教師法第十五條規定,超額教師如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,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就可以資遣。此外,經查證屬實後,「不適任教師」亦必須予以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,怎麼可能出現「永遠都不會被解聘」的現象?

三、教師授課時數世界最少?
    「新410」批評中小學教師上課時數全世界最少,這是幾年前錯誤的資料,這些團體為了抹黑老師,竟然繼續拿來使用。
    正解:非教育圈人士不懂教師工作性質或許不稀奇,稀奇的是中小學校長協會居然也在其中。稍有專業常識的都知道,教師授課時數只是工作時數的一環,舉凡教師「班級經營相關工作」(如學生輔導或管教、與家長溝通…),「支援學校行政相關工作」之時數,都是教師的工作時數,這還不含備課時間,更別說批改、指導作業時間,難道老師只需要負責上課嗎?依此邏輯,不用上課的校長,豈不成了「零工時」?
    必須再次指出,台灣中小學學生在校日數、總學習時數都名列世界前茅,在台灣教師編制仍然偏低下,台灣老師的上課時數怎麼可能世界最低?口口聲聲宣稱要提升教育品質的團體,卻以抹黑鬥臭老師為樂,實在讓人不可思議。

四、教師考績幾乎百分百甲等?
    「新410」批評教師考績幾乎百分百甲等,校長協會甚至主張要引進「家長代表」、「社會公正人士」進入各校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」。
    正解:教師組織支持依法核實進行教師成績考核,但關於教師成績考核制度,最沒有資格發言的就是中小學校長,依現行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規定,校長對於教師之成績考核,不僅可以「覆核」,甚至還有「逕核」之權,亦即,只要校長敘明理由,可以直接將不適任教師的考績打「乙等」(42)、或「丙等」(43),法制上已經賦予校長這樣明確的權限,請問,教師成績考核如果有問題,難道不正是校長的問題嗎?若是為了貪圖安全連任卻一無作為,理當離開校長職務,讓有擔當的人來當校長,中小學校長協會怎麼還好意思上街抗議?

五、淘汰不適任教師是誰的責任?
    「新410」指控,中小學校園有許多「不適任教師」,並批評「師師相護」是無法處理「不適任教師」的關鍵,這樣的說法完全不是事實。
    正解:教師組織一向支持依法處理不適任教師,事實上,過去多年教師法的修法,已補強了性侵性騷的處置。依現行規定,「校園狼師」、「嚴重體罰學生的老師」、「知悉校園性侵害事件而未通報者」、甚至是「偽造、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,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」的教師,根本都無法留在校園任教。
    必須提醒的,在整個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中,扮演最為重要角色的,沒有別人,正是此次共同發起抗議行動的中小學校長。依目前規定,校長如發現或接獲教師有不適任情事之投訴,必須組成調查小組主動查證,並應召集教師評審委員會且擔任主席,只要校長願意積極面對,斷無不適任教師難以處理的可能。關於不適任教師,校長們既無力處理,也不願意強化自身的處理能力,卻選擇走上街頭跟著抗議,這樣的校長恐怕才是真正必須退場的不適任校長。

六、教評會需要引進「社會公正人士」嗎?
    「新410」要求,必須降低專任教師在教評會中的比例,並引進「社會公正人士」,以避免「師師相護」,這樣的主張不僅違背教育專業,也不會加快「不適任教師」的處理速度。
    正解:事實上,單一類別委員居多數並非學校教評會獨有,而是專業人員委員會的共同設計,例如,「醫師懲戒委員會」、「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」,皆以醫學專業、法學專業為委員;「律師懲戒委員會」、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」之委員則均具有法務背景,「教評會」做為一個審議教師聘任事宜的專業委員會,沒有必要調整成員組成。
    如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還是不為社會滿意,顯然不是出在法制面,不是出在「教評會」、「申評會」的成員組成比例,而是在執行面出了問題,要使「不適任教師」之處理更有效率,不是去修改「教師評審委員會」、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」、「教師申訴委員會」的成員組成,而是從根本上提升前揭委員會委員的相關專業素養與議事能力。

七、教師評鑑真的可以提升教育品質?
「新410行動」要求實施與考績掛勾的評鑑,以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,然而,這樣的說法其實非常危險。
正解:過去幾年,教師評鑑被宣傳成可以有效提升教育品質的良藥,實則,以國內的「高教評鑑」、「中小學校務評鑑」,以及目前試辦中的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」,已然造成「重蒐集資料、輕教學活動」、「形式主義」、「造假成風」、「影響正常教學」等惡劣影響,不客氣地說,整套教育評鑑制度,除了圖利掌握評鑑發言權的學閥外,要說對學校教育有什麼貢獻,就是讓各級學校教師疲於奔命罷了。
迄今為止,支持教師評鑑的一方,既提不出教師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的確切事證,對教師評鑑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,也未提出足夠專業的澄清,試問,如果教師評鑑帶來的不是教育品質的提升,而是勞民傷財、干擾正常教學,為什麼還要推動教師評鑑入法?
為了孩子,親師必須合作
台灣的教育確實需要精進,教師比家長更希望提升教育品質,我們感到萬分遺憾,不時聲稱是教師教育夥伴的校長協會與家長團體,不去批評為害重大的錯誤教育政策,不去要求增加教育經費,卻將教改究責的對象,不成比例的指向教師。
發起「新410行動」的校長協會,究竟代表了多少校長?校長們看過這些詆毀教師的文宣嗎?能接受教師被這樣污衊嗎?發起「新410行動」的家長團體,究竟又代表了多少家長?全國廣大支持親師合作、親師互信的家長,能接受這些特定家長代表你們嗎?
為了孩子,為了台灣的教育,全教總沉痛的呼籲:教育政策不能跟瞎起鬨,請支持教育品質的校長、家長、教師,一起抗議教育專業被踐踏,親師互信被撕裂,並以更多的反省與行動提升教育專業,推動親師合作,因為這是我們對孩子共同的責任。